院校查询 >首页 >大连艺术学院

大连艺术学院

学校类型:
大连艺术学院贫困生资助
发布时间:2010-12-22        浏览次数:164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体现民办院校对困难学生的高度负责精神,学院制定了《 大连艺术学院关于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问题暂行办法》。
    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经济困难和特殊经济困难两类。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是指城市的学生父母一方下岗,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村的学生父母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特殊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是指城市的学生父母双方下岗,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村的学生父母双方失去劳动能力,没有其它经济来源,或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持有上述有效证件和县、区、街道(乡镇)两级政府的证明材料。
    二、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问题办法
      (一)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分学期交纳学费。
      (二)对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在学期内分两次交纳学费。
      (三)对家庭特殊经济困难的部分学生,学院还可协助提供勤工俭学的条件。
      (四)对学习成绩优异,表现好的学生,以奖学金的方式给予补助。
      (五)学院界定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省份的学生,同意减收部分学费。
      (六)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奖学金。 
        1、申领家庭经济困难奖学金的学生,选修课成绩必须全部合格,必修课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在75分以上,体育成绩在70分以上。 
        2、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奖学金,申请学生在整个大学期间只能参与两次评定。评定时由学生所在各系推荐。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奖学金金额,比例:一等困难补助奖学金标准为800元人,比例不超过2%;二等困难补助奖学金标准为600元人,比例不超过5%;三等困难补助奖学金标准为400元人,比例不超过8%。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标准:

  (一)奖学金设置:

  1、董事长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总数的06%,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middt;年。

  2、三好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总数的2%,奖金额度为1000元人&middt;年。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干部总数的10%,奖金额度为1000元人&middt;年。

  4、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总数的5%,奖金额度为500元人&middt;年。

  (二)、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1、勤工助学:提供若干岗位,支付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的报酬。

  2、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 下一信息: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贫困生资助
  • 上一信息: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贫困生资助
  • 相关关键词: 大连艺术学院贫困生资助 大连艺术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辽宁省 大连艺术学院大连市

      
    查看全部
    报考指南
    学科
    专业
    相关学校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学校相册 更多
    招生信息 更多
    报考指南 更多
    学校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