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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察学院

学校层次: 大学 / 政法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
吉林警察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7-25        浏览次数:54

录取规则

  (1)根据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数,按各省规定投档比例,划定我校投档分数线。

  (2)对进入投档分数线内的考生,执行各省优惠加分政策。

  (3)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我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我校第二志愿。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分。

  (4)我校各专业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

  (5)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在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尊重考生志愿,依次按照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志愿调剂的办法进行专业安排。

  (6)艺术设计专业只在吉林省招生,招考省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考生高考志愿须填报在&ldqu;提前录取专科批次&rdqu;院校志愿栏,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吉林省专业课加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专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江苏省考生考试类型选测科目为历史,按照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的方法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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