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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美术学院

学校层次: 大学 / 艺术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艺术 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2个
鲁迅美术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8-08        浏览次数:55

  1、  调档比例:全部投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其它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书法、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不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或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可降5分,或外语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不设专业级差,根据成绩按报考专业课时的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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