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在招生统一录取阶段一般按1:12左右的比例提档,在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非艺术类考生按省级招办(考试机构)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和速写,并取得省级招办发放的合格证书,学院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在考生高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计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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