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用来奖励录取的高考成绩优秀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且为所在省(区、市)被我校录取学生的前两名者。(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二批次分数线100分以上,且为所在省(区、市)被我校录取学生的前两名者。(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二批次本科分数线,且专业加试成绩为我校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前10名者。
2、我校为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先进,奖励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按照国家政策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外,还设立了校内的多种奖学金。综合性的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最高额度为2500元人;单项的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优秀学生“奋进”奖学金以及多种企业奖学金等。 我校设有多种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以后,我校可以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情况详见我校2006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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