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查询 >首页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独立院校 隶属于:浙江省教育厅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1-28        浏览次数:47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温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院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原则,按照规定比例范围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除艺术类外,第一专业志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3分录取,其余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外语类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单科要求的具体标准视当年高考实际及报考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条   各艺术类只招艺兼文,在艺术类第二批次招生,各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的决定。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执行。

  • 下一信息: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加分政策
  • 上一信息: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加分政策
  • 相关关键词: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加分政策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录取规则浙江省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温州市

      
    查看全部
    报考指南
    学科
    专业
    相关学校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学校相册 更多
    招生信息 更多
    报考指南 更多
    学校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