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1、学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有:一、二、三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奖。一等奖学金:德育考核成绩为优秀,考试课平均成绩90分以上(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所有考查课成绩为良好及以上,二年级以上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三级统考和计算机一级统考,名额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金额为1000元。二等奖学金:德育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考试课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所有考查课成绩为中等及以上,二年级以上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三级统考和计算机一级统考,名额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5%,金额为500元。三等奖学金:德育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考试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所有考查课成绩为及格以上,名额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金额为200元。 2、新生奖学金: 3、单项奖学金 助学政策 对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规定的资助政策,采取以下措施给予资助:
(1)录取分数达到二本线的新生,奖励1000元;
(2)录取成绩居全校前10名的理科新生,奖励500元;
(3)录取成绩居全校前5名的文科新生,奖励500元;
(4)凡因具有文体特长而高考加分的新生,在入校后经过测试符合规定的,奖励500元。
单项奖学金主要奖励在学习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主要为:
(1)实践技能等级考核获省级优秀者;
(2)达到国家英语统考四级要求者;
(3)计算机获得省统考二级优秀或达到国家英语统考三级优秀要求者;
(4)通过高一层次国家自学考试课程者。奖励金额为50元项。
(1)学校协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贴息贷款;
(2)学校设立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3)学校对家庭经济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帮助,资助额度在200—1000元年范围;
(4)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按评定条件和名额,推荐学习成绩优良的特困生获取国家奖学金、助学金以及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