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院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程序,对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录取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无专业加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