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有关规定实施,不设志愿、专业级差。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学校《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二个专业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外语类专业(《商务英语》、《应用英语》)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三志愿考生。
9、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在录取时做参考。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现有在校生83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