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奖学金
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出资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每人可以得到8000元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每人可以得到5000元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得到1000—3000元年不等。
(2)学校奖、助学金
学校奖学金为每学期评选一次,按照专业或班级人数和比例发放。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6%,标准为150元月;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2%,标准为100元月;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7%,标准为5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
学校助学金为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发放,每生为336元月,每学期按6个月发放(休学、降级的学生除外)。
(3)社会奖学金
学校积极与社会各界企业、个人取得联系,为学生争取社会奖、助学金。现有包括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东林校友“牵手”励学金,中国爱心工作委员会“红枫”励学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各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对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难题起到了很大帮助。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学生及学生集体单项奖励13项。凡在我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获奖学生比例可占学生总数的35%,其中一等奖学金150元月,二等奖学金100元月,三等奖学金50元月(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另外,在我校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专业学习的学生均可享受专业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为每年每人500元。家庭贫困且成绩优异者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每人2000元年);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除此之外,为改善学生生活,凡在校全日制学生,每生每月可享受到336元的物价补贴(每学年按12个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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