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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独立院校 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0-09-11        浏览次数:48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不设艺术类招生

录取规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学校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实行分数级差,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在本科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生,不降分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先专业志愿、再按分数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安排,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的,学校做退档处理。

3、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政策有明确规定加分投档的考生;
(2)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4、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不限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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