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2010-07-04 浏览次数:50
奖学金及资助特困生政策 1、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除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外,还设有院长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奖学金等。 2、学院在校内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贷款6000元,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对国家助学贷款无须支付利息。 3、学生实习期间,给予经济补助。 第二十三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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