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省内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体育),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第二志愿报考的,不享受此加分投档政策。
加分投档并非降分录取,二者有质的区别。
对于我校来讲,加分投档是在普通类考生(不含体育、艺术)录取开始时,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分值后再投档。与报考同类院校相比,考生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不仅大大增加了提前出档的机率,而且又有利于其专业志愿优先得到满足。
降分录取是指,在该批次所有志愿投档完毕后,学校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则在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通过降低一定分数来完成计划缺额的一种被动录取行为。
1、普通类录取规则
以统考成绩为依据,执行&qut;分数优先、遵循志愿&qut;的专业录取原则。即:对所有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依次检索录取。对所报专业额满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至有计划缺额且体检不受限的专业;各专业均录取额满时,作退档处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美术学、美术学(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学(动漫艺术方向)、装潢艺术设计。
①河南省考生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divid;文化课满分&tims;100&tims;04+专业统考成绩&divid;专业统考满分&tims;100&tims;06
②安徽、湖南、江西、山西、广西五省(区)均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
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divid;文化课满分&tims;100&tims;04+专业校考成绩&divid;专业校考满分&tims;100&tims;06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
使用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divid;文化课满分&tims;100&tims;04+专业统考成绩&divid;专业统考满分&tims;100&tims;06
(3)书法类专业:美术学(书法方向)。
使用生源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divid;文化课满分&tims;100&tims;04+专业统考成绩&divid;专业统考满分&tims;100&tims;06
(4)服装模特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表演方向)。
①河南省使用服装模特类专业统考成绩;
②四川省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③福建省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体育类录取规则
使用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