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按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三)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四)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当地公安机关和招生办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合格后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录取时,在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提前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男女生比例按当地招生计划公布的男女生招生人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