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由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
新生奖学金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新生(简称新生,下同)普通高考成绩在500分以上,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我院一次性奖励奖学金1000元。新生奖学金在每年9月初评选,于每年新生开学典礼时予以表彰,并一次性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优秀学生奖学金 是由学校设立的用于鼓励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专科学生的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2%、3%,奖金分别为每人人民币1000元、800元、600元。
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1、学院设有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奖项,大力提高奖学金总额,扩大获奖面。 2、学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办公室,学生在报到时向学院学贷中心提出申请,情况属实并经审批后可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学院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对于符合申请助学金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年还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助学金。 3、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多方位、多渠道的组织贫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既培养他们各方面的实践能力,又为其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4、学院每年都开展减免特困生部分费用活动。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贵州毕节地区考生,本人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所在的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通过贵州省毕节地区教育局文件(毕地教职成字[2006]05号)中规定的资助照顾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学院将按照2005年与农工民主党中央签订的协议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各项费用给予减免。
各专业分别设立专业奖学金:此奖项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为每人人民币900元、600元、300元;一等、二等、三等奖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