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1、湖北省:专业60%+文化40%,从高到低录取。
2、河南省、湖南省::专业+文化,从高到低录取。
3、江西省:承认江西统考成绩,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山东省:取得艺术类本科合格证,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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