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2高考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独立学院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 3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4学院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5各专业录取不限定男女人数比例。 6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 7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ldqu;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rdqu;。 8报考我院音乐学、艺术设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 9学院所有新生录取均通过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网络系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