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查询 >首页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独立院校 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6-16        浏览次数:33

  六、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2高考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独立学院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

  3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4学院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5各专业录取不限定男女人数比例。

  6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

  7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ldqu;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rdqu;。

  8报考我院音乐学、艺术设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

  9学院所有新生录取均通过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网络系统完成。

  • 下一信息: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加分政策
  • 上一信息: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加分政策
  • 相关关键词: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加分政策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省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常德市

      
    查看全部
    报考指南
    学科
    专业
    相关学校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学校相册 更多
    招生信息 更多
    报考指南 更多
    学校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