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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独立院校 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1-20        浏览次数:58

  二、录取原则

  1、贯彻&ldqu;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rdqu;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录取。

  2、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5、对江苏省的考生: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作要求。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分科目,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的要求。考生进档后的排序采用&ldqu;先分数后等级&rdqu;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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