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转入飞机维修等军品专业的学生和已在读此专业学生的总数不能超过军队修理工厂能接收毕业生人数。共有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全日制在校学生86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