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查询 >首页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学校层次: 大学 / 医科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医药 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43个 院士:2人 博士点:59个 硕士点:65个
南方医科大学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4-17        浏览次数:44

对各省市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加分和优先录取对象一览表》中先进对象、竞赛优秀生对象和政策照顾对象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标准及录取程序

  第二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南方医科大学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录取分数控制线,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 100% -120%,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四条 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只从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中录取,学校将根据教学、生活设施的具体情况,调整男女生的录取人数。男生报考护理学专业,高考总分相同时,享受优先录取。其它专业无男女生限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ldqu;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分数优先&rdqu;的原则顺序录取。

  &ldqu;志愿优先&rdqu;: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含并列第一志愿)的考生。对同时投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我校志愿间的级差分为20,10,5,0,&hllip;&hllip;;非第一志愿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ldqu;专业优先&rdqu;: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对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的考生,当其第一专业未被录取,但高考总分达到其所填报的第二专业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时,将优先考虑录取第二专业。如未达到第二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ldqu;分数优先&rdqu;的原则进行录取。

  &ldqu;分数优先&rdqu;:将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排队,依次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如果考生前二个专业志愿均未能被录取,将按其高考分数排序情况,优先满足高分考生后续专业志愿中最靠前的一个专业。

  第二十六条  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各省市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加分和优先录取对象一览表》中的先进对象、竞赛优秀生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三十条 经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学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查询网址::b2fimmumzs  。

  • 下一信息: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加分政策
  • 上一信息: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加分政策
  • 相关关键词: 南方医科大学加分政策 南方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广东省 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市

      
    查看全部
    报考指南
    学科
    专业
    相关学校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学校相册 更多
    招生信息 更多
    报考指南 更多
    学校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