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① 航海类专业(航海、轮机)奖学金奖励面为40%。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500、1500、300元年,按学生人数的3%、6%、31%评定。
② 陆上专业(除航海、轮机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奖学金奖励面为30%。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000、2000、200元年,按学生人数的1%、2%、27%评定。
③ 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按航海类专业在校生人数的1300计算评选人数。
④ 在校表现好,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1.奖学金 ① 航海类专业奖学金奖励面为22%。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000、1000、400元年,按学生人数的2%、5%、15%评定。 ② 其他专业(除航海类专业外的所有专业)奖学金奖励面为18%。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000、1000、400元年,按学生人数的1%、2%、15%评定。 ③ 学校航海奖学金。从学校评选的三好学生标兵中推荐产生,此项奖学金视学校对外学术交流需要进行评定,每学年每人10000元。 ④ 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1200元人,特等奖1500元人,按航海类专业在校生人数的1300计算评选人数。 ⑤ 在校表现好,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每生不超过6000元学年。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① 在校表现好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缓交学杂费。 ③ 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给予资助性酬金,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④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