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3-16 浏览次数:28
对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加上照顾分数后,分数与其他考生相同的,在同一志愿中,将予以优先录取入其所报读专业。 1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考生,录取完第一志愿考生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尊重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无法安排,必须征求考生的同意,才能录取到考生未填报且同意录取的专业。
3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照顾政策,对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按照规定录取。对生活能自理的残疾学生,一视同仁进行录取。
4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本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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