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奖学和助学的有关文件精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起以“奖、助、贷、勤、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同时,为学生顺利完成三年学业提供保障。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金一次性发放到位。
2、国家励志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金分两次发放。
3、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
二、国家助学贷款
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银行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还款期限最长可延至毕业后六年。
三、勤工助学
学院采取建立勤工助学基地、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
奖贷助学情况:
a) 设立新生奖学金;
b) 在校期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优秀生奖学金;
) 采取分期缴费、勤工助学等措施;
d) 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学院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为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特困生提供减免学杂费的学习机会。
f) 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