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对经济贫困的学生,按国家和学院有关政策实行奖、助、贷、减、免政策。学院为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受奖面达35%以上。广州助学基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定期救助,最高额达2000元/人。另有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 奖励金额可达1200元-8000元/人.年。学院成立了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经济困难的学生具备政策条件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为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设有国家、省、市、学院以及知名企业、社会名流(如广州助学基金,禾森电力助学金)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受奖、助面达到70%以上,最高可达8000元/人.年。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