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和学校奖学金(覆盖面9%):
1、国家奖学金:成绩特别优异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3、学校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标兵2000元。
二、国家和学校助学金(覆盖面63%):
1、国家和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困难且学习认真努力的学生。其中国家助学金共分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3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三等助学金1000元;
2、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设立特困生补助,对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给予特困生补助,对因发生自然灾害出现生活困难的贫困生给予临时性生活补助。
三、社会类奖(助)学(基)金:
1、深圳—甘肃助学金1000元;
2、其他和我院开展校企联合办学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专项奖(助)学(基)金。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或者在校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贷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1、新生入学前在本县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局)助学贷款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甘肃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
3、深圳甘肃助学基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