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和表彰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我校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成才,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学校奖学金是由学校从学校教育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奖励每学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奖学金设立为三等: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元。根据我校奖学金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经班级评议小组考核推荐、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