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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

学校类型:类型:综合 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 211工程 国家重点学科:2个 院士:5人 博士点:32个 硕士点:197个
南昌大学奖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2010-08-20        浏览次数:1737

                               南昌大学优秀考生奖励措施
1、高考分数理科高于重点分数线80分以上或文科高于重点分数线70分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上均以高考满分750分计算,对使用标准分的海南省考生还要求为本科第一批A段录取),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可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并奖励6000元。
2、高考分数理科高于重点分数线60分以上或文科高于重点分数线50分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上均以高考满分750分计算,对使用标准分的海南省考生还要求为本科第一批A段录取),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可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并奖励3000元。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而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须由省招办确认),获全国一等奖者奖励10000元,获全国二等奖者奖励6000元,获全国三等奖者奖励3000元;获省级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以上考生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可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4、录取我校的保送生参照第3条奖励。
5、属国家健将级运动员,并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3名或全国比赛中集体项目获得前3名的主力队员,入学后给予人民币10000元奖励。属国家一级运动员,并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3名或全国比赛中集体项目获得前3名的主力队员,入学后给予人民币6000元奖励。有关奖励办法按照《南昌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昌大校发[2008]5号)执行。
6、在音乐(包括器乐、声乐)、舞蹈、节目主持等方面具有扎实功底,高中阶段曾在教育部或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文艺比赛中获得个人全国三等奖以上者奖励3000元;获得个人省级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以上考生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可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7、符合上述两条以上奖励条件的新生取其最高一项予以奖励。

南昌大学学生资助项目简介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奖励学生面达30%左右。
2、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时,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家庭贫困证明到新生报到指定地点办理“绿色通道”,缓交学费、住宿费,方便快捷的办理入学手续。
3、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根据国家政策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5、勤工助学:学校大力提倡并帮助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在学生中专门成立了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并积极寻求社会上的勤工助学岗位。
6、学费减免: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学费减免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给予全免、2000元、1000元减免。
7、临时困难补助:对遭遇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
8、十佳自强之星奖学金:对特、贫困学生中十名最具有自强自主精神且品学兼优者进行奖励,并对获提名入围的学生适当进行奖励。
9、王氏奖学金:由美籍华人王鸿宾先生捐资设立,奖励优秀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人
民币。
10、昌大王氏特困生奖学金:由美籍华人王德咸先生与南昌大学共同出资设立,奖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优秀者,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
11、雷大贞医学教育奖学金:由旅美华侨王鸿宾先生捐资设立,奖励我校医学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
★12、丰田助学金: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接受丰田汽车公司的捐赠并设立,面向我校每届资助10名贫困本科生,每人每学年5000元,最高资助年限为4年。 凡报考南昌大学的高三贫困学生可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slfrg)、中青在线(ylm)及我校招生就业网,点击进入“丰田助学金”专门网页下载《丰田助学金申请表》或复印《中国青年报》高考特刊中《丰田助学金申请表》,填好后于6月1日—7月20日期间(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26号浙江大厦1208室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邮编:100029)
13、如悦助学金:由香港知名人士邝美云小姐出资设立,每学年奖励15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
14、福慧系列奖学金: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和香港福慧精舍捐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30名,每人每学年3000元;二等奖30名,每人每学年2000元。
15、“加拿大福慧基金会”助学金:由旅居加拿大多伦多市的爱国侨领所组织的福慧基金会提供,资助25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
16、晨光奖助学金:由美国晨光基金会设立,用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励和资助5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
17、华育奖助学金:北京华育奖助学金是由北京市华育基金会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名,每人2500元人民币;助学金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8人,每人1500元人民币。
18、南昌大学宝钢教育奖: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出资设立的,宝钢优秀学生奖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为每人10000元人民币。
19、四特助学金:由江西四特集团和南昌大学宜春校友会设立,扶助本校江西省宜春生源的贫困本科学生,每年评选20人,每人2000元。
20、抚州学子奖学助学金:由南昌大学抚州校友会出资设立,今年获抚州添光化工有限公司资助,奖学金奖励本校江西省抚州学籍的优秀学生10名,每人2000元人民币;助学金扶助本校江西省抚州生源的贫困学生20人,每人1000元。
21、中兴发展奖教奖学金:由深圳中兴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每年20万元,奖金的13用于奖励全校优秀教师;13用于奖励“中兴通讯班”优秀学生;13用于奖励全校其他优秀学生。教师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22、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计划:主要资助内地(祖国大陆)高等教育阶段学习的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含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
23、新长城助学金: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始组织实施的一项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它旨在以特困大学生为帮助对象,并为其提供经济资助和成长成才支持服务两个层面帮助的社会公益事业。
24、杨义根奖(助)学金:由南昌大学校友、中外合资佛山市汉毅电脑有限公司及中外合资佛山市汉威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义根先生捐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奖励6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4000元人民币;助学金资助22名贫困学生,每人3000元人民币。
25、东林慈善奖助学金:由江西庐山东林寺出资设立,帮助和奖励我校本科学生。奖学金每人3000元人民币,助学金每人2000元人民币。
26、富士康奖学助学基金:由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用于表彰我校全日制本科教育中机械科学与工程、光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与电子工程专业中大三、大四年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简称“双特”)的学生。
27、艾迪康南昌大学医学检验奖学金:由南昌艾迪康公司出资设立,奖励我校医学检验专业品学兼优的本科生,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
28、住友电工集团奖学金:由日本住友电工集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3000元人民币。
29、达内奖学金:由达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软件学院的优秀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人民币
30、万远东数学教育奖学金:由香港同胞万远东先生设立,旨在奖励理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每学年评选10人,每人1000元。
31、其他资助项目(共7项):省高校特困生资助金、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昌大空调助学奖学金、东莞学子法学奖学金、爱在四方助学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南昌大学大盈奖学金等。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解读

国家助学贷款的概念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性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校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①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⑦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困难家庭;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⑨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⑩其他困难家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途和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需求确定。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经办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偿还
每年的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应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学生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约束
对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将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经办银行也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的后果
(1)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 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征信系统在防范信贷风险方面起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设的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是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核心,而征信体系又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征信体系的基本目标是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一套信用档案,把通过金融和非金融部门采集到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数据存储和加工,生产和提供信用信息产品,使信用交易中的授信方能够综合了解信用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为社会提供服务,从而帮助信用交易机构防范信用风险,以保持金融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并促进企业和个人树立信用意识,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和进步。可以说,征信体系是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基石,有无健全的征信体系,是市场经济是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新生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基金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奖励、奖学、助学措施的详细情况在&ldqu;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rdqu;上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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