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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济学院

学校层次: 大学 / 财经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财经 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6个 硕士点:25个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11-25        浏览次数:53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依法治招,选拔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招生工作贯彻&ldqu;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dqu;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  学校代码:13383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大学路1686号    邮编:250202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2005年

  第八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特色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是山东经济学院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合作创办的,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校以山东经济学院的优势学科、优势专业为依托,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培养基础扎实、适用面较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能型人才。

  ★地理环境

  学校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南侧,交通便利。校园内一色的欧式建筑,环境优雅,是学习与生活的理想场所。

  ★办学条件

  学校建有实验教学中心、语音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已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685万元,图书资料235万册,可以充分满足教学的需要。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职及聘用教师236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75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87人。

  ★专业设置

  学校依托经济学院的优势学科,专业设置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设置了会计系、工商管理系、金融系、国际贸易系、信息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等6个系,下设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1个本科专业及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工商企业管理等3个专科专业。

  ★办学理念

  以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通过实施&ldqu;质量立校,特色兴校&rdqu;战略,把学校建成以经、管学科为主的规模适度,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独立本科学校。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专科学生1550人,其中本科招生1150人,学制4年;专科招生400人,学制3年。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本科三批录取;专科二批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后体检发现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学校有权将考生退回原生源地。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按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实行分数级差,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在本专科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生,不降分录取。
  (2)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先专业志愿、再按分数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安排,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的,学校做退档处理。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考试院查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收费标准:本科学费为10000元/学年,专科学费为8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入校资格。

  第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奖贷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校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证书颁发: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院在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9707258
  学院网址:yanshansdidun
  电子邮箱: sjyszs@163m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大学路1686号
  邮编:2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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