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 2008年我校继续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有关外国语学校招收保送生和小语种(非通用语种)学生。我校保送、小语种(非通用语种)招生继续采取统一的笔试和面试,考试时不分保送生和小语种(非通用语种)招生,在录取中具有保送资格的同学按保送录取,其余则按照小语种(非通用语种)招生录取。各相关外国语学校统一推荐学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教育部批准的17所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