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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学校层次: 大学 / 理工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综合 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4-17        浏览次数:3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的加分考生。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要求考生思想品德好,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师范生同时还要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粤教继〔2007〕2号)的要求,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试科目要求: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

  (五)所有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六)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七)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处理办法:承认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区、市)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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