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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学校层次: 大学 / 理工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综合 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录取批次
发布时间:2010-04-17        浏览次数:981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面相21个省(市、区)招生,录取批次如下:
一、广东:
(一)本科:普通类:第二批本科A类;艺术类、体育类:提前第二批本科A类
(二)专科:普通类:第三批本科A类;艺术类、体育类:提前第三批本科A类
二、内蒙古:本科第二批
三、江苏:普通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
四、浙江:文理科第二批
五、安徽:普通类:文理科本科二批;艺术类:省统考艺术本科批
六、福建:本二批(文史、理工)
七、江西:第二批本科
八、山东:本科二批
九、河南:本科二批
十、湖北:第二批本科
十一、湖南:普通类:本科二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十二、广西:普通类:本科第二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十三、海南:普通类:本科第二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十四、重庆:普通类:本科第二批;艺术类:艺术_本科(其他)
十五、四川:普通类:本科二批;艺术类:艺体本科批
十六、贵州:普通类:本科第二批 艺术类:提前批本科
十七、云南:二本A类
十八、甘肃:本科二批
十九、山西:本二批B
二十、陕西:二批本科
二十一、新疆:本科二批次

《茂名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茂名学院[2006]87号)对转专业的规定如下:

一、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以及少数学生在某一方面发展的特殊潜质,学校允许部分学生调整专业。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必要时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提出在校内转专业的申请。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有关专业学习者;

(二)学生在某一方面有专长者。

三、学生转专业应由本人在第一学期末提出申请,第二学期末提出申请的只限于同一学科门类的专业,第三学期末提出申请的仅限于相近专业,超过以上期限不能再申请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经所在院(系)推荐,拟转入院(系)同意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为有效。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四、学生转专业后须修读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在转专业前未修转入专业所开课程的均须补修。转专业以前已取得的必修课学分,如果相应课程层次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层次,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若低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层次要求,则学分无效,必须补修。

目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2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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