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协调下,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另有部分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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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一)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使学生的特长得以充分发挥,学生入学后,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但需符合《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转专业有关条件,考生可以根据志向和社会需求提出转专业的申请,经转入和转出部门审核,择优确定转专业学生。
(二)转专业是一个比较慎重的问题,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认真考虑。有的学生仅凭兴趣申请转专业,出现完不成学业,无法正常毕业;所以转专业既要看自己的兴趣、爱好,还要经学院的全面考核。建议考生最好在填报志愿时选择好自己的专业,以后不要轻易转换。
(三)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学院为他们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如开设选修课加强实习实践,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个性化自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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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学院在重庆市的录取批次:艺术类本科在艺术本科批、艺术类专科在艺术高职高专批;普通类本科在本科第三批、普通类专科在高职(专科)二阶段,在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目前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人数近12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