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类加分考生,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其中旅游管理(旅游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视力或矫正视力(字表)05以上,体魄健康,五官端正。 4、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录取不受性别、外语语种及口语限制。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对艺术类考生,美术类除内蒙古承认我院单独考试的成绩外,非美术类除西藏、内蒙古、山东、新疆承认我院单独考试的成绩外,其它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区、专业承认该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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