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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录取批次
发布时间:2010-10-04        浏览次数:41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选考科目不限,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学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
7、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提档比例
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提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体检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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