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所有专业在河北省按照河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本科第三批次录取,其余省份按照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录取。
录取原则:
1、学院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文化总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单科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2、对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方法进行录取,即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3、对符合国家及各省有关规定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执行各省相关政策。
4、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单位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英语专业考生时,在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参考口语成绩,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
6、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
学院现有各专业本科在校生11900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