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0年面向全国十五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录取批次依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专业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安排,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对身体状况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6、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我院原则上不允许考生任意转专业。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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