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省定投档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可继续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及分数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后续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4、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我院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没有艺术类联考的承认其他高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影视表演专业在河北省内为艺术类单招。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服装与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8、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部门的有关规定。
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三千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