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办法》(院字【2010】8号)文件精神,经系(部)推荐,教学科研处资格审查,主管院长审定,报院长批准,确定鲁泽等29名教师为我院29个专业的专业带头人,马卫山等22名教师为相关专业的带头人助手,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及助手一览表》
自2010年6月1日起上述专业带头人及助手享受有关待遇。
希望以上同志继续努力,不断提高教学、教改能力,为学院的教学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做出更大的贡献。
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