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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1-02-28        浏览次数:52

三、录取规则:

  12、音乐类、美术类、主持与播音、编导类考生须参加河北省相关专业联合测试。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

  13、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主持与播音、编导类及其它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报考我院影视表演专业需参加河北传媒学院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模特与礼仪专业需参加河北科技大学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达到省艺术类专科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文史类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共关系专业只招女生,身高在163m(含)以上;

  17、对符合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执行河北省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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