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400元生学年 比例20% 。
“十佳”大学生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每年10名,每人500元。
学生科研成果奖:
一等奖500元,5名年;二等奖300元,15名年;三等奖200元,25名年。
学生科研立项资助:
重点资助项目,每项课题资助500元;
一般资助项目,每项课题资助200元。
英语、数学、计算机、艺术、体育、及其他学科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单项奖学金:
获国家级奖项者,每项作品奖励1000—2000元;
获省级奖项者,每项作品奖励500—1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设置一、二等奖学金 ,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22%。 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每年10名,每人500元。 一等奖500元,5名年;二等奖300元,15名年;三等奖200元,25名年。 重点资助项目,每项课题资助500元; 一般资助项目,每项课题资助200元。 英语、数学、计算机、艺术、体育、及其他学科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单项奖学金: 获国家级奖项者,每项作品奖励1000-2000元; 获省级奖项者,每项作品奖励500-1000元。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qut;奖、贷、助、补、&qut;多位一体,教育和资助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 1、国家助学贷款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河北籍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明,经农村信用社批准,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当年学宿费之和,且须将贷款直接划入学校账户(自带现金无效)。开学时,学生本人持贷款合同复印件到学校办理确认手续后,学校方可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标准分为3个档次,即: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资助范围占在校生总数的20%左右。 (二)困难补助金,每学期发放一次,补助额度为每生每学期300元,补助范围不超过在校生总数的7%。 (三)临时困难补助,是给予因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造成生活没有保障的学生的临时补助,补助额度依据困难程度酌情而定。 (四)社会资助,我校目前接受的社会资助有:中国扶贫基金会、西部助学工程、河北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国大奖学金、华润助学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的资助,可提供200-3000元的资助。 (五)寒门学子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生源地县级人民政府和金融部门咨询&qut;寒门学子助学金&qut;事宜。 已被我校录取,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交齐学费的新生,持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经本人申请,院校审核属实,可通过&qut;绿色通道&qut;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为经济困难的新生解除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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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奖学金设置 河北经贸大学奖学金设置河北省 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
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院校初审,银行批准,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校每年从事业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的酬金。勤工助学岗位有助管、助研、助教等多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