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2、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第一志愿报考数达到或超过招生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审录。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所报志愿参考相关科目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除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外,经当地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20分投档,同时对参考志愿和服从志愿生源由学校按一定志愿级差和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审录,并根据各专业录取余额安排专业。
4、理工科专业侧重对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
5、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要求中学学习英语外,其余专业外语语种可为英语、日语。报考英语专业,凡当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参照外语考试成绩,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8、少数民族考生须能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9、录取结果以省招办确定的方式公布,学生也可以通过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10、录取学生未经请假不按期报到,超过两周者以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