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细申请条件在学生所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第十七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相关关键词: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贫困生资助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内蒙古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呼和浩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