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通辽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即按投档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4、艺术类专业我院自行组织专业课加试同时承认其他院校相应的术科考试合格成绩。录取时,投档考生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酒店管理、旅游英语专业身高要求:男170m以上;女160m以上。 6、我校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以及优先录取的政策。 7、我院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网站::tlzyxym 招生办公室E-Mail:hsbt666@126m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888558;传真:0475-8888559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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