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3、临时助学金,慈善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的款项,用于资助那些生活困难的学生。
4、勤工助学活动,学院结合自身特点,为学生谋求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5、入学绿色通道,对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家庭困难的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其顺利入学。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6、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报到后,凭借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学院统一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关于助学贷款及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贫困生助学贷款:主要包括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3200元年—6000元年,依据学生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家庭贫困证明及个人申请。奖学金、助学金获奖办法:具备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通过各系推荐,发放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二等1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对贫困学生实行相关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办理。学校按学年设立综合奖学金,获奖面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