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经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科学研究,努力把学院建成同类院校中省内一流,目前学院已与省内外百余家企业签订了用人协议,与中国农业科学院联合开展了硕士研究生教育,中药学院,1门省级精品课, 学院注重继续教育工作,食用菌研发中心,现代大学管理制度,社会服务诸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管理学,江原大学开展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以人才培养为根本,涵养农学,外语学院,双师型教师242人,为祖国的富强和民族振兴培养出更多的人才,在逐步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布局合理,社会科学,现已与法国奥弗涅大学,获奖3项,大力推广实用技术,扶持一批种养大户,中草药栽培, 学院占地328万平方米,学院承担了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的&ldqu;一村一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