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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独立院校 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9-05        浏览次数:55

  一、学校名称: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二、部标代码:13606

  三、学院性质: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院     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   邮编:130600

  六、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一志愿生源充足情况下,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120%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我校接受非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根据国家三部委对报考农林院校一志愿考生加10~20分录取的照顾政策,在报考我校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调剂考生。

  3、旅游管理专业、英语专业录取原则:

  ①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体形匀称正常,五官端正,语言流利,性格开朗,外貌较佳;男生身高170米----182米,女生身高160米----172米之间。

  ②报考旅游管理(英日双语)专业要求:在符合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基础上,英语成绩要求在100分以上,入学时要经过面试。

  ③报考英语专业要求:语言流利。英语成绩要求在100分以上。

  ④报考英语(英日双语)专业要求:体形匀称正常;口齿清楚;女身高在160米以上,男身高在170米以上,英语成绩在110分以上。入学时要经过面试。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艺术类考生,参加我校美术专业课加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浙江、江苏、湖南、湖北8省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联考,联考美术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学报到时自带本省美术专业课联考成绩合格证。

  5、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除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英日双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均不限语种。体检参照2003年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吉教字(2000)68号文件的规定,我院2006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同,每年·生9000——13000元不等,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报。

  (2)宿费:4人间(室内卫生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

  八、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颁发,学位证书由吉林农业大学颁发。

  九、学年奖学金设置: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受奖面达30%。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学院的互联网和电话咨询招生信息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结束即在学院网上公布。

  网      址::jlaudvmn

  网络实名: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咨询电话:0431-84266666 84250800 84268868(传真)  8423001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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