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查询 >首页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独立院校 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6-01        浏览次数:43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教学[2002]4号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统一。

  2、所有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3、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择优接收非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专业优先原则。①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教学[2002]4号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中共党员、省级各单项奖获得者、地区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体育竞赛优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面向全国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

  • 下一信息: 黑龙江大学加分政策
  • 上一信息: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加分政策
  • 相关关键词: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加分政策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录取规则吉林省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长春市

      
    查看全部
    报考指南
    学科
    专业
    相关学校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学校相册 更多
    招生信息 更多
    报考指南 更多
    学校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