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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0-06-04        浏览次数:83
收费:三年制专科,每人每年学费6000元、宿费500元;伙食费自理。教材由学校统购,代收三年教材费1000元,多退少补。

收费标准

  按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吉教计字(2000)68号吉省价收字(1999)24号]执行,所有专业(护理、药学、生物制药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学费6000元年(内蒙古学生5500元年)。

    

收费标准

  按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吉教计字(2000)68号吉省价收字(1999)24号]执行,所有专业(护理、药学、生物制药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学费6000元年(内蒙古学生5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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