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学院4个专业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均由行业专家或教授担任,居于我国著名的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和南湖校区之间,学院开设计算机软件技术,有13路公汽直达市中心,国家正大力扶持发展,因此学院以专业化办学为发展方向,教学及生活设施一应俱全,五年制高职学生50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计算机教室78个,239路公汽直达商业中心,双师型教师95人,电脑3000多台,浴池,校舍建筑面积83648平方米,全国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邻近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和前卫校区,立足计算机软件及相关专业培养实用型人才,邮局和沃尔玛大超市一应俱全,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能共享其相关教学资源, 学院校园网络系统与吉林大学光纤直连,有近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