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ldqu;学校负责,招办监督&rdqu;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若生源不足时服从调剂的优先或适当降分。
6、 无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